吃素与杀生不是形式,不是科学的问题.是心的问题〖碧山绿水〗(4.30 12:55) (5.15 20:45) (3240) 赞一个,好文,真正学佛人是绝对食素的,自欺欺人是修不了佛法的.(内空)〖三千弱水〗(4.30 13:35) (3702) 佛是真语者,佛也一句不说〖碧山绿水〗(4.30 20:45) (3784) 好〖一平〗(5.1 11:15) (3154) 凡行思必要理由,本身是种问题。〖寓寓〗(5.2 17:09) (3176) 从哲学上讲〖安年〗(5.5 22:01) (3699) 多谢,我今晚找你,〖碧山绿水〗(5.10 13:27) (3927) 您这帖原出处是跟在网上其他地方的吧?〖iamfisher〗(5.6 15:01) (5.6 15:03) (3858) 这贴是我写的,师兄认为不妥当,能否指点以下5个问题〖碧山绿水〗(5.10 13:29) (5.10 13:40) (4701) 您这不止5个问题,靠思辨似乎不容易解决〖iamfisher〗(5.11 0:23) (5.11 0:43) (5499) 汝之真语〖碧山绿水〗(5.11 12:01) (5.11 12:07) (6382) 惭愧,呵呵。佛陀是真语者、实语者、不妄语者,而我并不是。〖iamfisher〗(5.11 15:23) (7354) 我们再往宏观上看:按你说的就一只老虎和一只兔子的关系(杀与被杀)〖碧山绿水〗(5.11 18:35) (5.11 18:42) (8276) 不然.我所说金字塔型并非是指吃和被吃的食物链形象比喻〖iamfisher〗(5.11 18:51) (8955) 按照佛教经论,在大劫三灾中则会出现大体的倒金字塔型模式〖iamfisher〗(5.11 18:55) (5.11 19:04) (9740) 可能吗〖碧山绿水〗(5.11 19:09) (9837) 经论依据:世界的结构、演化和起源。 大劫三灾:火、水、风。 (起世经)〖iamfisher〗(5.11 19:12) (10419) 我下载了《起世经》,学习(内空)〖碧山绿水〗(5.11 19:24) (10465) 汗〖碧山绿水〗(5.11 19:07) (5.11 19:10) (9054) 往昔的一段讨论:危言耸听,那全世界不是有很多人已经准备落地狱了?〖垚缘〗〖iamfisher〗(5.11 19:17) (9710) 可以当作玩笑看数学题:不可说,不可说(内空)〖碧山绿水〗(5.11 19:32) (9737) 佛教的知识应当用佛教的知见解说,而且应当用纯正的佛教知见。〖路过〗(5.7 20:36) (5.7 20:49) (3837) 多谢指点,我会去看你指出的经(内空)〖碧山绿水〗(5.10 13:39) (5.11 18:47) (3917) 赞叹!〖欣然而受〗(5.14 17:24) (4761) 惭愧惭愧,懊悔不已,误导您舍大取小。〖路过〗(5.14 20:45) (5.14 20:46) (5545) 再谢师兄〖欣然而受〗(5.15 17:56) (5791) 多谢路过师兄指教 惭愧 忏悔〖碧山绿水〗(5.15 20:42) (6160) 与师兄讨论也学到更多,正如与有思想的人谈话象读书。〖路过〗(5.16 9:31) (6820) 多谢,多指点哦〖碧山绿水〗(5.16 14:37) (5.16 14:38) (6920) 楼主的话我也感兴趣.〖临时飘过的〗(5.16 7:46) (3644) 其实,可以坦然的〖碧山绿水〗(5.16 14:32) (5.16 14:48) (4274) 可能楼主身边的人都比较稳重.〖临时飘过的〗(5.16 17:03) (4471)
赞一个,好文,真正学佛人是绝对食素的,自欺欺人是修不了佛法的.(内空) | ||||
相逢若问家何处,却在蓬莱弱水西 三千弱水 2006.4.30 13:35:09 来自:39478885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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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是真语者,佛也一句不说 | ||||
修佛修心,佛在我心
学佛,修心,不迷信 碧山绿水 2006.4.30 20:45:2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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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 | ||||
我就认为人应该做什么事都是发自本心的,才算是真正的做到了
很多人趋向吃素这样的概念,都是为了得到某种佛的保佑 却不知道佛并不能给人报答 本来不是这么一种关系 感觉佛不是可以贿赂的 一平 2006.5.1 11:15:01 QQ:28783444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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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行思必要理由,本身是种问题。 | ||||
寓寓 2006.5.2 17:09:50 QQ:2877369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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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谢,我今晚找你, | ||||
按照和尚主持的理解,狗的灵魂可以往生更高层次的生命,为何不帮助他呢?
学佛,修心,不迷信 碧山绿水 2006.5.10 13:27:4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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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然.我所说金字塔型并非是指吃和被吃的食物链形象比喻 | ||||
我所说的金字塔型,是说在减劫中世界众生因恶业多于善业而总体呈现“善道众生少、恶道众生多”的情形.
南无十方三世常住三宝! iamfisher 2006.5.11 18:51:2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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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能吗 | ||||
目前这个末法时代,会有这种情况出现吗?
学佛,修心,不迷信 碧山绿水 2006.5.11 19:09:0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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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论依据:世界的结构、演化和起源。 大劫三灾:火、水、风。 (起世经) | ||||
世界的结构、演化和起源。 大劫三灾:火、水、风。 (起世经)
起世经世住品第十一 诸比丘。于世界中。有四无量。不可量不可称不可思议。若天若人。世中算数。欲取其量。经若干年。若干百年。若干千年。若干百千年。若干俱致年。若干百俱致年。若干千俱致年。若干百千俱致年。终不能得。何等为四。诸比丘。若世界住。此不可得算计而知。若干年。若干百年。若干千年。若干百千年。若干俱致年。若干百俱致年。若干千俱致年。若干百千俱致年。诸比丘。若世界住已坏。亦不可得算计而知。若干年。若干百年。若干千年。若干百千年。若干俱致年。若干百俱致年。若干千俱致年。若干百千俱致年。诸比丘。若世界坏已复起。此亦不可算计而知。若干年。若干百年。若干千年。若干百千年。若干俱致年。若干百俱致年。若干千俱致年。若干百千俱致年。诸比丘。若世界成已住。此亦不可算计而知。若干年。若干百年。若干千年。若干百千年。若干俱致年。若干百俱致年。若干千俱致年。若干百千俱致年。诸比丘。此等名为四种无量不可量不可称不可思议。若天若人。无有算计而能数知。若干百千万年。若干百千万俱致年者。诸比丘。于此东方所有世界。转住转坏。无有间时。或有转成。或有转坏。诸比丘。南西北方。所有世界。转成转住转坏。亦复如是。诸比丘。如五段轮。除其轴已。旋转不住。无暂闲时。略说世界。亦复如是。又如夏雨。其滴粗大。相续下注。亦无休间。如是东方南西北方成住坏转。无停住时。亦复如是 诸比丘。于其中间。复有三灾。何等为三。一者火灾。二者水灾。三者风灾。于火灾时。光音诸天。首免其灾。水灾之时。遍净诸天。首免其灾。风灾之时。广果诸天。首免其灾。云何火灾。诸比丘。火灾起时。诸众生等。皆有善行。所说如法。五见成就。无有颠倒。具足修行十善业道。无觉观禅。不用功修。自然而得。时彼众生。以神通力。住于虚空。住诸仙道。住诸天道。住梵行道。如是住已。受第二禅无觉观乐。如是证知。成就具足。身坏即生光音天中。地狱众生。畜生众生。阎摩罗世。阿修罗世。四天王世。三十三天。须夜摩天。兜率陀天。化自乐天。他化自在天。及魔身天。乃至梵世。一切众生。于人间生。悉皆成就无觉无观。快乐证知。身坏即生光音天处。一切六道皆悉断绝。此则名为世间转尽 具体请见: http://fahua.com/cgi-bin/forum/wisdom.cgi?kd=wise&rn=&on=2002&om=2069&ot=1#27 南无十方三世常住三宝! iamfisher 2006.5.11 19:12:3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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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下载了《起世经》,学习(内空) | ||||
学佛,修心,不迷信 碧山绿水 2006.5.11 19:24:5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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汗 | ||||
师兄,目前地址在哪里的?
学佛,修心,不迷信
发布于:2006.5.11 19:07:51 修改于:2006.5.11 19:10:1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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往昔的一段讨论:危言耸听,那全世界不是有很多人已经准备落地狱了?〖垚缘〗 | ||||
南无十方三世常住三宝! iamfisher 2006.5.11 19:17:3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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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当作玩笑看数学题:不可说,不可说(内空) | ||||
学佛,修心,不迷信 碧山绿水 2006.5.11 19:32:3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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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教的知识应当用佛教的知见解说,而且应当用纯正的佛教知见。 | ||||
科学可以作为佛教知识的参考,可能解释很小的一部分,但不能达到佛教的全部,更不能达到佛教的实际,因为佛教和科学各自的领域不同。这可能有点类似用一种学科解释另外的学科,不同的学科可能有交集或子集的关系,但不是同一个集合。
在用佛教知见解说的时候,应当用纯正的佛教知见,否则就类似外道盗用佛教词汇,而表达的不是佛教知见了。 例如碧山绿水的原文有这样一段话: “他为什么轮到被枪毙的份上,我想他就是前世的业牵引着今生必须来接受这一次的苦厄而消业!不是为了回报或别的什么。” 这样的观点是外道的宿命论,而不是佛发现的因果规律,也不是正确的佛教因果观念。罪犯得到制裁,原因是做了有关的罪行,属于现世果报所包括的现象,罪行的时间是今生而不是前世;罪犯可能过去世做过三毒恶因,例如善恶观念错误,又没有忏悔,今生遇缘增长恶行,导致做出罪行;如果罪犯受到良好的佛教引导,忏悔错误和罪业,今生遇缘就不会造恶。 “应知法界性,一切唯心造。”正确的佛教因果观,认为果报随着因而定,已经做的错误可以忏悔,未曾具备的功德可以修行而具备,没有宿世注定的因果。所以真正学佛的人心地坦荡,他们不但知道因果而不造恶,而且具备慈悲和智慧而能够不再听天由命。 (顺便说一下法律的范围:没有任何国家的法律制裁前世造的罪,法律上的责任人显然只能是今生唯一确定的,没有合理、无漏洞的方法用于在法律上确定轮回的前世和今生是同一个众生,法律的范围只能限定在今生。法律是人为制定的,因果规律不是人为制定的,法律只是因果规律中的一个由因和缘决定的现象,而不是因果规律本身。既然法律只能限定在今生,那么真正公正的法律必须具备公平的特性,不带有任何不平等的观念,这样法律才能提供公平的发展条件,使每个人有同样的发展权利,避免法律所力所不及的因素导致发展权利的不平等,例如,累劫相杀相害制造的冤冤相报无了期,在公平的条件下比在不公平的条件下更容易转化成看得开、放得下,因而转恶缘成善缘。所以我个人认为,法律无力也不必考虑过去世,只要做到今世的公正,那么对众生必定有善利益。再顺便看一下个别的法规,例如新交通法规,在某些地方不具备法律的公平和严谨的特性。——这段属于闲聊,不是佛教话题,如果不合适,请版主告诉我修改。) 现在回到正题,碧山绿水的原文提到的大部分观点,在经典中已经有十分完整的讲述,例如关于杀生,建议参看《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》和《梵网经》,不必也不应当用非佛教的知见解释佛教戒杀生的观念,否则不但解释不通,而且解释的结果与佛教的知见有时候几乎相反。今人写的《戒律学纲要》比较容易读懂一些,但不很严谨,只可做参考,严谨的应当读经律。 戒律学纲要的一段供粗略参考: http://www.fahua.com/cgi-bin/forum/wiser.cgi?kd=WiseDO&rn=&on=1515&om=2&ot=4 杀生戒 杀戒以杀人为重,杀旁生异类为轻。杀人以具足五个条件,成不可悔罪: 一、是人——所杀者是人,而非异类旁生。 二、人想——蓄意杀人,而非想杀异类旁生。 三、杀心——有心杀人,而非无意误杀或过失杀人。 四、兴方便——运用杀人的方法。 五、前人断命——被杀的人,断定已死。 杀人的方法,可以层出不穷,若加类别,不外自手杀、劝人自杀、教人杀人、派人杀人等等。杀人的后果,可以有三种:(一)当时杀死,犯不可悔罪,(二)当时不死,以后因此而死,亦犯不可悔罪,(三)当时不死,以后亦不因此而死,犯中可悔罪。所谓杀人,不限用刀用枪,凡是能够致人於死的种种手段,都称为杀人,都得负起杀人的罪责。 杀生的动机,不外四种,犯罪亦有差别: 一、为杀人而作方便者(如设陷阱、置毒药、放火、放水等等),人死,犯不可悔罪;非人(变化人)死,犯中可悔罪;畜生死,犯中可悔罪。 二、为杀非人而作方便者,非人死,犯中可悔罪;人死与畜生死,皆犯下可悔罪。 三、为杀畜生而作方便者,人死、非人死、畜生死,皆犯下可悔罪。 四、作不定方便——准备遇到什么就杀什么者,人死犯不可悔罪,非人死犯中可悔罪,畜生死犯下可悔罪。 以上所举四种杀生动机,皆以动机的对象边得罪,不以被杀的对象边得罪。比如杀人而误杀非人是中罪,误杀畜生,也是中罪,是从杀人的方便而得。无心杀非人与畜生,虽误杀,亦不得罪。如果作杀人方便,未达杀人目的,也未误杀非人与畜生,亦得中可悔罪。以此类推,作杀非人方便,作杀畜生方便,均犯下可悔罪。 佛戒杀生,故亦戒堕胎。若为杀胎儿堕胎,胎死犯不可悔罪,胎不死母死,犯中可悔罪(也从胎儿边作杀方便而得罪),俱死不可悔,俱不死中可悔。若为杀母而堕胎者,得罪与此相反。 因为杀人人死,犯不可悔罪,杀非人非人死,犯中可悔罪,杀畜生畜生死,犯下可悔罪,故照藕益大师说:杀人作人想,不可悔,杀人作人疑,亦不可悔,杀人作非人想,中可悔,杀非人作人想,中可悔,杀非人作人疑,中可悔,杀非人做非人想,中可悔。(续藏一○六·三七○B) 杀人而杀父母、杀阿罗汉,便犯逆罪,应堕无间地狱,乃是杀戒中的极重罪,唯其亦有分别:杀父母而作父母想,犯逆罪,杀父母而作父母疑,亦犯逆罪,杀父母而作非父母想(如人自幼离开亲生父母,且已不识亲生父母是何人者),不犯逆罪,但犯不可悔罪。如杀非父母而作父母想(比如从小为他人带作养子或养女,而自不知究底者),或作父母疑,皆不犯逆罪,但犯杀人不可悔罪。杀阿罗汉,亦可比照杀父母而知。唯亦有说,虽不作阿罗汉想,杀亦犯逆。 如果杀人者於杀人之后,自己先死,被杀者后死,犯可悔罪,而非不可悔罪。因为人死戒体亦舍——五戒是尽形寿受持,故其只於未死之前得杀人方便罪,不得杀人已遂罪。已死之后既已舍戒,亦无戒罪,被杀者虽然因其杀伤而死,既然死在凶手之后,凶手便无杀人的戒罪。 杀生以心为主,无意杀者,不犯重罪;所以戏笑打人,被打者因此而死,不犯重罪,但犯可悔罪。意外的误杀,无犯。若有误杀的可能,而不加审慎者,误杀他人致死,犯中可悔罪。如果为痴狂心乱、痛恼所缠,不由自主而杀人者,无犯。 於我们的日常生活中,杀非人是很少见闻的,杀人总不是寻常事,若非屠夫,也不会天天杀猪宰羊,我们最易犯的杀生戒,乃是对於虫蚁之类的旁生动物。 有人写信问我:住宅内如有虫蚁,应当如何处置,打扫时,必定会伤杀一些,那样的伤杀,算不算是破了杀生戒?或者命仆役打扫,仆役於打扫时,伤杀了虫蚁,是否会构成教他杀生的重责?或者归咎於虫蚁的业报所致?这实在是个大问题,为了维护人类自身的资生财物,不得不驱除虫蚁侵蚀,为了护持戒体的清净,又不得故意杀伤虫蚁。不过,有损於人的虫蚁,是必须驱除的,驱除之时,则不得存有伤杀之心,应该小心为之,如已尽到护生的最大可能,仍有误杀误伤之者,应该自责於心,生悔意,发悲愿,愿其投生善类,愿其终将成佛,庶可免以杀生之罪。这在律中是有根据的。《十诵律》卷十一,记载佛陀亲自为僧伽的床褥除虫(大正二三 ·七七下)《十诵律》卷三十七,因为浴室之中,湿热生虫,佛说:“应荡除令净。”(大正二三·二七○下)但是,最要紧的工作,乃在於不使住宅之中生起虫蚁,经常保持乾燥清洁,破损了的,立即修补,墙脚壁孔,要填平塞满,容易生虫的所在,在尚未生虫之先,予以消毒,防止生虫;如在生虫之后,为了持戒,便应小心驱除而不得使用药物来残灭。否则的话,杀一虫,得一下可悔罪,杀千万虫,即得千万下可悔罪!但要求得杀戒的绝对清净者,要到小乘初果以上哩!所谓“初果耕地,虫离四寸”。凡夫是办不到的! 由於戒的持犯,全在於心,故对杀虫的罪责,分别六句:有虫有虫想,根本小可悔罪;有虫有虫疑,亦犯根本小可悔罪;无虫有虫想,方便小可悔罪;无虫有虫疑,亦犯方便小可悔罪;有虫无虫想,无犯;无虫无虫想,无犯。另外,不得打人,不得打畜生乃至虫蚁,心打者皆得罪。 在此,读者可能尚有一个疑问,即是守持杀戒,是否必须素食?依照五戒乃至比丘戒的律制,并无素食的要求。不食鱼肉,乃是大乘菩萨戒的规定,持五戒的不杀生,不得亲自杀生,不得劝他或教他杀生,故自不得屠杀鸡鸭鱼暇,如果买食已屠好的肉类,不在五戒的禁忌之列。当然,如能发心素食,那是更好了。素食是汉文系的大乘佛教的美德,素食乃是戒杀精神进一步的具体表现,故希望受了五戒的人,最好能够茹素,否则自亦无妨。
发布于:2006.5.7 20:36:28 修改于:2006.5.7 20:49:5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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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718-8) 显示次数:3837(3391+446) |
多谢指点,我会去看你指出的经(内空) | ||||
学佛,修心,不迷信
发布于:2006.5.10 13:39:12 修改于:2006.5.11 18:47:1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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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718-11) 显示次数:3917(3498+419) |
赞叹! | ||||
师兄一席言,解人心中疑。感谢师兄。
有时,蚊帐里面钻进蚊子竟不知如何处理了。 有时,偶然吃一次肉,心里深悔半天。 弄得做事小心冀冀,还被人骂为神经病。生气当然不会,就是有时自己也觉得有点傻了。 好好学习,天天向上。向师兄学习。嘻嘻。 欣然而受 欣然而受 2006.5.14 17:24:15 来自:59924607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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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718-24) 显示次数:4761(4213+548) |
再谢师兄 | ||||
师兄言重了。凡事皆有个过程,何为小,何为大?此刻乱我心者,于我即为大。
师兄是大行者,尚可顾及我等之细微,可敬可叹。阅师兄之贴,心中甚为欢喜。再谢师兄。 好好学习, 天天向上。 欣然而受 欣然而受 2006.5.15 17:56:20 来自:59924607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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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718-26) 显示次数:5791(5257+534) |
与师兄讨论也学到更多,正如与有思想的人谈话象读书。 | ||||
因为时间不多,刚要回复师兄的时候,发现师兄的观念已经进步,我也赶不上了。 ^-^
大千的慈氏学论坛的精华旧贴里面有很多宝藏,推荐师兄看看,不过更推荐大千介绍的《解深密经》、《瑜伽师地论》、《成唯识论》。我觉得掌握惟识的系统以后,才能真正学好佛教。 大千的慈氏学论坛: http://bj3.netsh.com/bbs/102942 路过 2006.5.16 9:31:3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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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718-29) 显示次数:6820(6393+427) |
多谢,多指点哦 | ||||
是,刚开始学习,是因该将6度法门都遍览,然后择其一而入!我现在就好象一直初入花从的蜜蜂,呵呵,看到就“吃”。我QQ是254225468,有机会加入跟你学习
学佛,修心,不迷信
发布于:2006.5.16 14:37:58 修改于:2006.5.16 14:38:3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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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718-31) 显示次数:6920(6497+423) |
可能楼主身边的人都比较稳重. | ||||
如果公开.以大家的关系和习惯.一定常拿这事跟我乱扯.我也烦.他们也冤枉造口业.没必要.罢了.我受口业我认了.另外我也正在寻求机会另谋生业.郁闷.
临时飘过的 2006.5.16 17:03:2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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